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4月19日,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冷柜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成果。信息数据显现,2021年第3批省级监督检查共检查冷柜产品30批次,其间,4批次产品不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内部布线、接地办法、接连打扰电压、总容积、耗电量、能效等级等。
本次检查根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3-2014《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安全 制冷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别的条件》、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相似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12021.2-2015《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6920.2-2015《商用制冷用具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 第2部分: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GB/T 8059-2016《家用和相似用处制冷用具》、GB/T 21001.2-2015《制冷陈列柜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实验条件》、SB/T 10794.2-2012《商用冷柜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实验条件》等规范的要求,对冷柜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作业时分的温度下的走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湿润、走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风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衔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等项目进行了查验。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已责成相关商场监督办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监督检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后处理作业。